| 加盟资格和条件:
加盟店必须做到:统一现象,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采购与配送。
1.具备实力的连锁加盟店,有一定的资金,用以支付专卖店专柜装修制作费,开场铺货货款,合理的库存额及流动资金。 2.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销售场所面积及销售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面积25m2,月营业额2万元以上。 3.经营反馈合理经营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4.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有责任及义务通过科学的管理,用心的经营增强和提高"宝洁"在当地市场的推广力度及影响力。。 5.每月至少向厂方采购商品达1万元以上,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厂方报告,以不破坏整体现象为原则,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厂方授予的一切权利,否则以违约论。 6.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
加盟方法: 1.双方接触了解。(电话咨询:0754-3603752,0754-3603753) 意向交流:是否接受营销模式包括(1、对首批铺货金额的要求2、专卖点整体形象要求3、货架制作方式)
2.填写加盟申请表(公司总部传真提供,或在线填写) 3.对加盟者评估认定。 4.签订正式许可合同。 5.选品, 确认订单,备货。 6.装修,商品全部到位。 公司总部根据加盟商提供的平面图,结合实际情况设计货架陈列和店面装修图及整个专卖点形象的策划。(货架专柜统一由公司制作,按成本价提供;形象喷画、灯片等有关形象宣传品统一由公司免费提供,但费用不能超过货架总额的2%,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提供)。
7.总部将不定期派员到各点考察及指导运营并听取意见。 ( 任何新开发的加盟点包括经销商的自营点都必须按此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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