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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要按国家标准“伺候月子” 9月1日起《母婴营养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2017-08-31 10:51   来源:质检总局

  8月26日,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GB/T 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该标准已于2017年5月31日由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并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于这项标准推出的“全国保健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平台”,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安全、卫生、便捷的母婴保健信息服务,平台引入责任保险,推动保健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据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玲介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传统的居家坐月子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专业的母婴保健服务、月子护理机构需求与日俱增。特别是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全面实施后,月子护理机构出现井喷式发展,从2000年的几十家,发展到目前的4000家以上。行业的健康发展,急需标准支撑。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批准《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立项,并把标准作为“稳增长、惠民生”重要标准,组织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两年多来,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起草组,经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在充分吸收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的制定。

  这项标准规范的对象是为顾客提供非医疗性服务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及其经营场所,标准明确服务的种类根据服务对象所处阶段分为备孕保健、孕期保健、产后保健、幼儿保健。标准从经营管理、从业人员、环境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专业技术、文件和记录、检查与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服务的处置和服务改进、争议和投诉等方面,针对我国母婴保健服务行业的特点,在服务的安全、卫生、专业和舒适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编辑: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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