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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磷虾油用于孕妇乳母

2017-09-26 13:45   来源:庶正康讯

  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European Union)消息,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598,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258/97,修订了南极磷虾油的使用范围。条例对于食品补充剂(Food Supplement)中南极磷虾油的食用量做出了规定,普通人群每日大食用量为3g,新增孕妇和乳母人群,并规定每日大食用量为450mg。

新增孕妇和乳母人群,并规定每日大食用量为450mg

  据了解,磷虾油早于2003年在美国上市销售,2008年通过美国FDA的GRAS(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认定,允许添加于谷物早餐、奶酪、饮料、果汁、奶制品等食品中;欧盟也在2009年批准磷虾油作为一种新的食品原料用于食品、食品补充剂和特殊医疗食品中。在中国,卫计委于2014年发布公告,批准磷虾油作为新食品原料,可以应用于食品生产中,但目前孕妇及乳母仍作为不适宜人群。磷虾油中富含磷脂,此外还含有人体必需的脂肪酸(DHA、EPA)、虾青素及维生素A、E等多种营养成分,是一个优质的Ω3来源。庶正康讯技术法规负责人李芃女士表示,磷虾油在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日本等国,被广泛应用于健康食品、特定保健用食品(FOSHU)和化妆品中,具有相当规模的消费市场,此次欧盟扩大磷虾油适用人群,有望推动该品类在全球母婴市场的销售。

编辑: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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