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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教育局1月2日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 提醒家长拒绝“忽悠”

2022-01-03 16:33   来源:中婴网

  1月2日,广州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或“诱惑”,不过早提前缴纳费用、不缴纳超三个月的费用。

  羊城晚报资料图中表示,2021学年秋季学期的校历即将翻页,寒假即将到来。为了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市教育局温馨提醒:不盲目参加培训,不为焦虑埋单,将“成长权”还给孩子。

  如确需培训,家长务必知悉四点:

  一是重大变化:自2022年1月1日起,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寒假期间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是培训机构须做到:

  ①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的培训机构, 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些证照都要求在机构办学场所张贴;

  ②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③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

  ④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

  ⑤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⑥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⑦培训材料须经过审核。

  三是信息查询:可以通过“穗好办”APP“校外培训机构专区”查询机构信用信息和年检结论,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查询机构是否已经纳入资金监管。

  四是自我防护: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州市教育局呼吁家长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或“诱惑”,不过早提前缴纳费用、不缴纳超三个月的费用。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编辑: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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