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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印发《2022年山西省畜间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方案》

2022-05-10 08:21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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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农牧发〔2022〕13号)精神和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全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我厅制定了《2022年山西省畜间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2年山西省畜间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山西省畜间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工作,掌握相关地区布病流行现状,为布病防控策略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 了解掌握相关县(市、区)牛羊养殖基本情况;

  (二) 了解掌握相关县(市、区)牛羊布病的流行情况;

  (三) 了解掌握相关县(市、区)牛羊养殖、屠宰、贩运、加工等从业人员对布病的知晓情况;

  (四) 为制定全省布病防治策略提供基础数据。

  二、调查范围

  2021年全省人间新发布病病例数量前10的县(市、区),即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原平市,晋中市榆社县、平遥县、祁县,临汾市洪洞县、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盐湖区。

  三、调查内容和方法

  (一) 牛、羊养殖现状调查。对相关县(市、区)所有牛羊养殖场(户)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和登记造册,并填写《养殖场(户)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1),录入电子表格。

  (二) 抽样方法。在完成养殖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牛和羊养殖场(户)的数量和名单,结合实际,遵循流行病学调查的统计学和随机抽样原则,先确定采样的养殖场(户)数,按照每个乡镇养殖场户占全县比例,以配额的方式将养殖场(户)分配到各乡镇,随机选择每个乡镇内的抽样场户,再确定养殖场(户)内的采样个体数。牛、羊要分表填写统计。

  1.奶畜养殖场(户)。所有奶牛、奶羊养殖场(户)以及养殖场(户)场内的每栋圈舍均要做到抽样全覆盖,每栋圈舍全血采集数量按照附表10中的“场内的抽样个体数”进行。

  2.种羊场(注:需办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所有种羊场的种羊进行监测,场内每栋圈舍均要抽样,每栋圈舍抽样按照附表10中的“场内的抽样个体数”进行抽样。

  3.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按照附表10中“场地抽样数”计算县域需要随机抽取的养殖场(户)数量及具体名单,再根据所抽取养殖场(户)的实际存栏数,按照附表10中“场内的抽样个体数”确定各个养殖场(户)的抽样数量。

  4.注意事项

  (1)采样要求。为确保布病基线调查“过程科学、数据有效、结果可信”,各市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定抽样场数和相应个体采样数,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抽样质量。为提高布病抗体检测敏感性,采样时牛选择8月龄以上的,羊选择6月龄以上的。由于目前检测方法无法区分感染动物和免疫动物,抽样前应主动详细了解动物是否免疫过布病疫苗,并明确备注,采样时需采集距离上次布病免疫6个月以上的动物。

  (2)检测方法。采集血清样品,由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采用虎红平板凝集实验(GB/T 18646-2018)进行初筛,初筛阳性样品送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cELISA检测方法进行复核。

  (3)病例定义。布病阳性动物定义为初筛和复核结果均为阳性的动物;布病阳性群定义为群内至少有1只布病阳性动物的养殖场(户)。

  (4)阳性结果的处置。发现布病阳性动物,各市要按照《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同时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同群动物进行全部检测,并上报监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三)布病防控知识知晓度问卷调查

  1.养殖场户。各市在对养殖场(户)开展抽样检测的同时,每个县(市、区)选择不少于4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10个村进行布病防控情况调查,村不足10个的全部进行问卷调查。每个村随机选择5个牛养殖场(户)和5个羊养殖场(户),调查数量不足5个的全部进行问卷调查。

  2.屠宰场。对牛羊屠宰场进行调查,每个屠宰场调查管理人员2名、屠宰人员5名,数量不足的全部调查。

  3.贩运经纪人。对牛羊贩运经纪人进行调查,每县(市、区)调查不少于10人,不足10人全部调查。

  4.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进行调查,每个处理场调查管理人员1名、处置人员2名。

  调查时,要填写对应的《养殖场/户调查表》和《2022年户主布病防治知识水平调查表》(附表2、3、4、5),每场(户)1份、每人1份。

  四、时间安

  (一)各市要在5月15日之前完成负责人信息表上报(附表9),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县(市、区)牛、羊养殖现况调查,并将基本信息登记表(附表1)汇总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各市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养殖场抽样检测和布病防控知识知晓度调查,相关调查表(附表2、3、4、5)收集汇总后,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各市农业农村局在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于10月30日之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布病防控形势严峻,严重威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此次布病基线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总结。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应加强对布病基线调查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好调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指定专项工作联络人,按时完成任务并上报结果。省厅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赴相关县开展专题调研。

  (三)做好人员防护。开展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的人员,应按要求做好人员防护,避免徒手接触牛羊,并于工作结束后,就地处理消毒和人员洗手,做到防护材料“一场一换”,确保人员与场户安全。

  联 系 人:赵凯 0351-8395219

  电子邮箱:sxcadc@126.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胜利西街5号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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