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望试行消费退税
国内现状】:极少数境外人士享受退税
目前,绝大多数外国人在中国消费并不能享受退税政策。记者咨询国税部门获悉,目前在中国国内,只有外国驻华使馆人士等极少数人群可以享受消费退税政策。
1998年1月1日起,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国际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在中国境内购买的建材、设备、汽车、自用物品和办公用品,以及消费的水、电、煤气、暖气、汽油、柴油等中国生产的物品,可退还增值税。申报人可凭有关单证按月报送批准后退还增值税。
【专家观点】:值得试点并长期保留
南京财经大学国际贸易系主任、副教授李杏昨表示,上海在世博会期间对入境人员购物出关退税,不仅有利于刺激消费,还能提高创汇收益。因此她大胆建议:作为受世博会辐射的南京,是否也可以争取尝试对境外人士实行“消费退税”,并争取长期保留?
“‘消费退税’在国际上已有成熟的操作经验可供借鉴,因此只要针对入境中国的各种人群和商品,制订好相应的退税标准,操作起来难度不会太大,但影响却很深远。”李杏说,目前,北美、欧洲等不少国家为鼓励前往该国作短暂逗留的非本国公民购物消费,都实施了消费退税。
对于退税起点,李杏认为可以参照国际标准,定在100美元。
对于具体的退税金额,李杏认为,一般商品价值越高,退税率就越提高。比如劳动密集型的商品或者高附加值的商品,可以退17%的增值税,这样有利于出口;而对于世界的奢侈品,则可以考虑退掉30%的“关税”,这样可以提高南京市场的奢侈品购买力。
李杏说,出台这样的政策,虽然在一段时间内会流失一部分税收,但从长远看,可以扩大消费,拉动生产,增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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