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儿童产品定义解释条例提案
2010年3月17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一项提案,为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有关“儿童产品”的定义提供进一步指引。另外,该草案还详细说明了在界定受法规管制的“儿童产品”时必须考虑的四个法规要素。
草案中表述的四个法规要素为:
生产商的声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审查有关产品用途的“生产商声明”,如产品标签。法规明确规定声明必须与产品预期的使用模式相同,但声明并非具有决定性。
产品描述: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审查生产商对产品的隐含描述,如产品广告、标签、图解和陈列。他们会考虑产品在零售店或网页中的实际位置以及视觉关联,因为此类位置可以暗示产品适用于某一年龄层。
普遍认识: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还将考虑消费者对产品的“普遍认识”。条例细则中列举了消费者认知产品的方法,包括产品的特征和特性,产品使用方法以及产品价格等。
年龄判定指引:后,CPSC将参照《年龄判定指引》,帮助生产商和儿童父母回答有关儿童与消费品典型接触方式的问题。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正在接受为期30天的公众评论,汇集公众意见之后才会在美国联邦法规数据库发表后的解释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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