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输欧美学步车应加装“刹车装置”
检验检疫部门发现欧美国家对于婴儿学步车因缺乏“刹车装置”发布通报或者召回的案例屡见不鲜。以欧盟REPAX预警系统为例,截止2011年新一期为止,总共发布了204起通报,涉及婴儿学步车的有10起,而10起婴儿学步车的通报全部是由于缺乏刹车装置而遭REPAX通报。
婴儿学步车是指:供幼儿乘坐以后,借助车体的支撑进行任何方向运动的童车。学步车的使用年龄段通常是18-37个月之间,由于该年龄段之间的幼儿自控能力较差,学步车的主要进口国都有具体的产品标准加以控制,尤其是欧美国家更为明确。相反的是,我国学步车国家标准GB14749-2006中却明确规定了不应有刹车装置。由此我国输欧美国家学步车由于标准不一而出口受阻。有关部门建议我国制标的相关机构应当顺应国际标准发展的新形势,及时变更相关条款,使其与国际主流的标准相一致。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各出口婴儿学步车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意识,充分理解和掌握输入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及时了解各国家标准的动态及理解各标准之间的差异性;对于新产品必须要到权威机构进行件测试,并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件备案,同时及时跟踪企业大货与件产品的一致性;借鉴已经发生的通报召回等案例,各出口企业认证查找及分析原因,并举一反三,寻找产品设计生产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及时改进,避免类似问题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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