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装电暖袋非法印美羊羊图案 销售商被判侵权
讨喜的动漫形象美羊羊、懒羊羊几乎家喻户晓,不少商家也看准商机,在产品上印上它们来吸引买家眼球,孰不知却因此侵犯了着作权。今天是第1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重庆渝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向媒体通报了这一典型案例,希望借此提醒商家既要注意商业行为切勿侵犯知识产权,又要注重自我品牌形象的树立。
童装、电暖袋上印“美羊羊”
据了解,卡通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由广东原创动力公司制作发行,享有完全的着作权,并对“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进行了着作权登记。
原创动力公司称,其发现重百、王府井两家百货公司销售的“米其贝贝”女式童装羽绒服、“Cenka新桥”电暖袋上,印有“美羊羊”、“喜羊羊”的卡通图案,但并未取得该公司授权,遂将两家百货公司告上法庭。
原创公司索赔10万元
法官介绍,原创动力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的产品,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立即回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同时要求两被告各自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而在诉讼过程中,两家百货公司辩称,其销售的涉案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原告应当向供货商主张权利,而不应向百货公司主张权利。另外,印有该卡通形象的商品仅是该品牌商品的一部分,百货公司在抽查时并未发现,也不可能将所有产品拆封检查。
法院:销售也侵权
仅仅是销售这类商品到底算不算侵权?渝中法院审理后认为,销售商在进货时对商品本身或包装装潢应严格审查。
“很多销售商只注意审查产品商标是否侵权,或生产商是否有生产资质,却往往忽略了产品图案是否侵犯知识产权。”渝中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颜莉丽说。
法院终判处两家百货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但对原创公司提出的5万元赔偿不予支持,要求重百赔偿10000元,王府井赔偿5000元。
目前,因原创公司对赔偿金额不服,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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