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抽查童装 两成产品不合格
2011年一季度,安徽省质监局组织抽查了合肥市、淮南市、宿州市三个市的40组儿童及幼儿服装产品,经检验32组产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0%;产品标签质量不合格率为5%,实物不合格率为15%。
本次儿童及幼儿服装抽查中,关系人体健康并涉及到国家强制标准指标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项目经检测全部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成品的pH值、纤维含量、产品标签3项。
正常情况下人体皮肤表面呈微酸性以保证常驻菌的平衡,防止致病菌的侵入。织物上的酸碱度超出皮肤适宜的pH值范围,会破坏皮肤的平衡和抵抗能力,对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引发皮肤炎症或诱发感染,对人体的汗腺系统以及神经系统都会造成损害。酸碱化作用和充分水洗可使纺织品pH值控制在人体适宜的范围内。
本次抽查发现,标注河北宁晋金宝制衣厂生产的“金宝”儿童服饰、标注汕头市婴宁儿妇幼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梦儿” 双面提花两用裤、标注汕头市小哈健妇幼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哈健” 双面丝瓜布合同开档套pH值不合格。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质监部门将积极引导幼儿服装生产企业在采购服装面料时,要采购符合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面料,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对质量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消费者选购儿童及幼儿服装产品,为广大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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