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呼吁:为了健康 应加强幼儿消费品监管力度
幼儿消费品是特殊产品,相对于成人消费品应特别小心。因幼儿的辨别能力、自控能力、自救能力、抵抗能力等各种能力都比较弱,一有闪失就会酿成无法弥补的悲剧,所以幼儿消费品生产商应特别注意自己的产品质量。
近年来,类似的悲剧一再重演,“大头娃娃”风波未平,“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又起,接着强生、帮宝适、好奇、高露洁等外资知名品牌的婴儿卫浴产品被曝“含毒”,随后德国NUK婴儿爽身粉也被查出含致物,不久前市场上又出现了“皮革奶”。一系列问题频出的幼儿消费品事件,牵动着众多家长的心,也冲击着国内甚至港澳地区的幼儿消费市场。今年春节期间,由于大量内地游客抢购奶粉,导致港澳地区幼儿奶粉供应紧张,有香港立法会议员提出要征收奶粉出口离境税。这种现象与内地幼儿消费品的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安全不无关系。一份专门针对幼儿消费市场的3·15年度报告显示,在众多幼儿消费领域中,有94.7%的受访者表示对幼儿食品安全不放心,担心程度明显超过其他领域的消费;其次是对幼儿用品(包括用具、护肤品和纸尿裤等)和玩具质量不放心,有49.8%和35.6%的消费者有这样的反映。
造成幼儿消费市场出现安全性等诸多问题的原因:一是中国幼儿消费市场发展速度太快,由于发展时间短,儿童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各个方面都有欠缺;二是从事幼儿行业的企业发展不够成熟,企业实力弱,品牌集中度低,市场自我约束和规范能力较弱;三是市场监管力度弱,预警机制不足,纵容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国家人口计生委资料显示,从2006年开始,中国进入了第四波人口生育高峰,每年新生儿数量在2000万左右,中国婴童经济以年增长率超过30%的高速度在递增,按照新生儿出生数量进行累积计算,目前全国0至6岁幼儿数量约1.71亿,0至6岁孕婴童产业市场零售总额高达数千亿元,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婴童产品消费大国。为了促进我国幼儿消费品行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为了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国家应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强对幼儿消费品行业和市场的规范和监管。
为此,特提出建议:
一是国家制定出台包括幼儿消费品安全保护在内的《消费品安全法》。对涉及消费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都应纳入法案予以充分考虑,尤其对“问题发现机制”、“产品检测核查”、“权责规范”、“公共安全事件处理”、“责任追究”等要有明确的规定,从法律强制力的角度切实地保护公民尤其是幼儿的健康权、生命权。
二是严格行业标准。行业标准要和国际接轨,使我们的制造业与国际处于同一个水平,比如原料乳的收购标准,奶粉的出厂检验标准等。同时要提高装备水平,因为只有好的装备才能生产出好的产品。
三是建立健全产品召回、退市制度。对存在可能危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生长发育的幼儿消费品,要明确其召回程序、监督和赔偿等的具体规定,尤其要增加对社会公众的透明度;对企业不主动召回问题产品的,应加大责令召回的处罚成本;造成严重后果的,应采取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方式,予以强制退市。
四是建立幼儿消费品第三方认证和第三方检测制度。规定所有以6岁或以下儿童为对象的本土或进口产品,须接受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和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按照严格的评价和检测程序,对产品质量等进行科学的评价和检测,以确保幼儿消费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五是强化行业自律。企业对产品质量有责任,自愿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坚决抵制不安全、不环保、不健康的产品,坚决做到质量不合格的原料绝不入厂,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绝不进入市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保存已登记消费者联络资料记录,并在每件产品附上生产商名称、联络资料、型号名称及编号、生产日期等,及时公布企业的诚信和社会的评价情况。
六是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健全幼儿消费品的长效和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排查危害幼儿健康的劣质消费品,净化幼儿消费品市场。对因有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消费者权利受损及社会不良影响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掺杂使假者不诚信者付出不可挽回的代价,使其不敢违规。
- 分享到: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