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时分 再观童装安全
8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规定3岁以内的幼儿服装要达到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否则禁止生产销售,对甲醛、致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也有了更严格的限制。标准要求,自8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这就意味着,此前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标准的24~36个月儿童纺织产品,在8月1日后不能再销售。
入秋时分,童装品牌秋冬季产品陆续上架,而此时新修订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对我国童装市场、童装品牌经营者、百货上架以及童装消费者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影响,在童装的生产、质检以及消费上触发了新的趋势。
新标准中,对幼儿纺织品适用儿童的年龄限定,由原来的“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身高在80厘米及以下的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改为“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和身高在100厘米及以下的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并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
同2003版国家标准要求24个月以下幼儿服装要符合A类标准不同,此次新国标将A类标准适用幼儿的年龄进行了延长,要求36个月以下的幼儿服装必须符合,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并且要在服装吊牌上注明“幼儿用品、A类、
GB184012010”等字样。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至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根据安全技术类别,我国的服装被分为A、B、C3个等级,A类等级要求高,可供幼儿穿着,B级衣物可以贴身穿着,C级衣物仅为可穿着。这3个等级的划分标准有PH值、色牢度、异味、甲醛、芳香胺等。如A类服装的甲醛含量就要求在20mg/kg以内,B类服装含量为小于75mg/kg,C类服装为小于300mg/kg。
对于服装品牌生产经营者来说,新国标实施后,童装生产企业将增加原材料成本。同时还增加了检测项目,检测费方面也有所提高,其中童装企业成本增加大。而由增加原材料成本而引起的生产成本上涨是否会转嫁给消费者是为关注的问题,从当前形势看国内服装行业竞争激烈,许多厂家要打折促销才能保证销量和利润,因此一般不会轻易涨价。新国标冲击的对象主要是作坊式的童装生产商,对于大品牌的童装影响不会太大。
在而在记者走访中发现许多家长在为宝宝选购衣服时并不了解童装吊牌上标注的各种标准,对质量的判定,只能依靠手感、品牌和价钱,在此也为广大童装消费者提醒在购买童装时,一定要检查服装吊牌上注明“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等字样。
小贴士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产品分为3类——A类: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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