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不合规幼儿服装仍在售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于8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3岁以下的幼儿服装必须达到高安全等级标准即A类标准,B类、C类等不合规的儿童服装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并对甲醛、致芳香胺、氨基偶氮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也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但记者29日走访银川街头了解到,不合格幼儿服装仍在销售。
当日,记者来到鼓楼步行街兴隆商厦的童装市场,一些幼儿服装不仅没有标注“幼儿用品”,而且还是国家明确禁止的B类、C类。售货人员解释这些是旧货,目前新货还没有到。在银川市新华百货东方红店四楼的童装区,记者咨询所售童装是否都是纯棉,销售人员称,所有贴身衣服都属A类,但记者发现“水孩子”和“嗒嘀嗒”童装标签上只标有“符合GB18401”和“符合GB18401-2010”,并没有标明A、B、C类。而在新华街及民族街一些童装店,许多B类和C类的不合规幼儿服装仍然在销售,这些服装的标签有的等级和标准用“一等品”和“合格”来代替,有的只有生产商吊牌。当问及新国标和有关有害物质规定时,多数销售人员和家长表示并不了解。“给孩子买衣服都是凭手感和经验,看看标注的成分,很少注意什么国标。”一位购买童装的家长说。
对此,自治区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新国标有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记者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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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明确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适用身高由80厘米调整为100厘米。这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至3岁儿童用的纺织产品,今后必须满足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同时,新国标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也就是说,供3岁以内幼儿穿的童装必须要在服装吊牌上注明“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等字样,使消费者能够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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