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服装“新国标”实施两个月 家长找“A”有点难
童装“新国标”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3岁以下儿童的服装必须达到A类标准,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近日,笔者走访我县多家童装商店,发现部分不达标的幼儿服装仍有销售,有许多家长和销售人员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个规定。
走进一家位于灵溪镇商场二街的商店,笔者随手拿起一件幼儿服装,询问店员这件衣服是否适合3岁儿童穿,店员表示可以。查看吊牌,笔者发现上面标注安全技术类别是“GB18401-2003B类”。“B类是可以贴身穿”店员告诉笔者。“新国标不是规定3岁以下儿童穿的服装都要是A类的吗?”对笔者的疑问,店员表示不了解。笔者随后走访多家商店,发现大多商店内A类、B类产品都有销售,不少商店的老板也表示不清楚童装的新标准。
对于幼儿服装“新国标”摸不着头脑的不仅仅是商家,大多消费者对“新国标”同样陌生,对于童装吊牌上的A类、B类、C类,许多消费者都不清楚是什么意思。“给孩子选购衣服一般是认牌子,对的产品比较放心,并不太注意标签上的其他内容。”正在为小孩选购秋装新衣的李女士告诉笔者,当笔者谈及“新国标”,李女士表示不知情。
据了解,在“新国标”中,对于幼儿的年龄界定从原来的0至24个月扩大为0至36个月,适用身高从原来的80cm及以下扩大为100cm及以下。3岁以内的幼儿服装,标签上必须注有“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字样。如无此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另悉,服装分为A、B、C三类标准,其中A类服装可供幼儿穿着,B类服装为除幼儿外的人可以贴身穿着,C级衣物仅为可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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