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服装认准A类标准
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3岁以下的幼儿服装要达到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否则禁止生产和销售。此标准已实施两个多月,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多家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幼儿服装达到标准,但个别孕婴门市中存在不达标服装。
据了解,新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取代2003版国家标准。与旧国标相比,新版《规范》扩大了幼儿纺织品覆盖的年龄范围,即对于幼儿服装产品的定义由“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的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改为“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同时,新标准规定的指标,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味等,服装被分为A、B、C三个档次,经检验符合A级标准值的才可供幼儿使用,且要在服装吊牌上注明“幼儿用品”“A类”“GB18041-2010”等字样。
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多家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幼儿服装达到标准,已经看不到“B类”或“C类”等字样的衣服。但有的小型孕婴门市内仍有不达标的衣服。在中华南大街附近的一家孕婴门市内,多数衣服吊牌标有“A类”字样,而几款保暖裤的吊牌上印着“B类”字样。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对新标准的实施并不知情。在一家孕婴店内,一位正在挑选儿童服装的女士说,她给孩子买衣服一般看款式,再看面料是否是纯棉的,至于新国标的规定,她还没有听说。某商场一位销售人员说,前来选购幼儿衣服的顾客,确实很少咨询服装是否达到“A类”标准。
专家提醒,给幼儿买服装应认准“A类”标准。同时指出,幼儿服装并非颜色越鲜艳越好。一般色彩鲜艳、有印花的服装,其甲醛含量也容易偏高,虽经过水洗会除掉一部分,但还是存在危害孩子健康的可能性,所以好选择浅色、无印花的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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