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未成年乘车安全草案拟定 其重视程度提升一个新高度
9月3日上海市举行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会,草案中拟定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或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乘坐后排座位;并规定家长避免将学龄前儿童独自留在车内。本次草案的提出,把对未成年人乘车安全的重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目前,欧洲、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颁布儿童乘车安全的相关法规和儿童安全座椅标准。相形之下,在我国因儿童车内保护意识的薄弱造成的儿童乘车安全事故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反思,儿童车内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由于汽车上普遍配置的汽车安全带、安全气囊等防护措施均根据成人身体标准设计制造,对儿童乘员安全构成极大隐患。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主任张金焕教授说,由于儿童的身材比较小,成人安全带往往勒在小孩的脖子上,而不是肩膀上。计算发现,以时速48公里发生碰撞,成人安全带作用于儿童颈部的大冲击力为216公斤,这对儿童来讲是非常危险的。因此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是保证孩子乘车安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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