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婴儿未配备安全座椅或违法
我要咨询
T T
2013年09月22日 11:03 来源:中婴网随着私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多,近年来,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从倡导角度对家庭乘用车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作了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4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今后,家长携带未满4周岁婴儿开车出行不配儿童安全座椅,或已违法。
- 分享到: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