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十年上升6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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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1日 09:35 来源:中婴网日前,《深圳市出生缺陷报告和追踪管理制度》(一下简称《制度》)正式发布,要求凡在深圳市引产(无论孕周大小)或出生(0-1岁)的缺陷儿均需报告。这意味着,今后制定深圳市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干预效果将有据可依。
据介绍,近年来深圳新生儿缺陷患者数量逐年攀升。根据统计,深圳取消强制性婚检前,出生缺陷率约为10%,然而近5年,深圳的出生缺陷率却一直维持在16%左右,较10年前上升六成。
《制度》规定,在深圳分娩的0-1岁婴儿以及引产胎儿在出生时存在的体表、内脏结构异常以及染色体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等,以及出生缺陷的结局以及可疑危险因素,都需进行报告。报告机构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制度》表示,每半年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将组织市级出生缺陷诊断专家对全市出生缺陷疑似病例进行讨论,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出生缺陷诊断准确率,提高全市出生缺陷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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