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婴网
国际动态 婴童资讯 婴童行业 门店展示 展会信息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品牌授权 人物专访
市场分析 行业观点 企业报道 企业风采 品牌故事 品牌营销 经营管理 客户评价 本网动态
婴儿服饰 婴儿食品 寝居资讯 出行用品 婴儿用品 婴儿洗护 孕妇用品 婴童玩具 孕婴童鞋
您所在的位置:中婴网 > 资讯频道 > 正文

广州市就新《月嫂合同》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行业规范

我要咨询
T T
2013年11月29日 13:15  来源:中婴网

  国家节假日月嫂或可拿三倍工资。近日,广州市工商局就2013版《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表示,新的合同范本不会推高月嫂的工资。

  新《月嫂合同》分为A、B两种示范文本。其中,A为母婴护理公司和用户签订,B为母婴护理公司和月嫂签订。范本明确母婴护理公司提供月嫂服务时,其推荐并委派的月嫂必须符合体检合格和经培训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上岗条件。在服务时间方面,每月按30天计,其中服务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而休息的方式,旧版规定可由雇主与月嫂商定。新版合同则明确了每周休息1天和月底合同结束前休4天两种方式,双方可二选一。

  在报酬方面,旧版尽管考虑了国家假期,但具体报酬由双方约定。而新版则进一步明确“其中遇国家节假期,服务报酬为日工资的三倍”。

  “这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接轨。”市工商局负责人说。但不少市民担心这会造成月嫂工资上涨。对此,莫晓英予以否定。她认为,合同是双方面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不仅要保障雇主,也要保障月嫂。月嫂的权益保障一直以来都很缺失,“希望通过保障来吸引更多人从事这个行业”。

  此外,在服务费用方面,月嫂服务凡不足月者。旧版合同只规定“按日平均服务费结算”,而这个日平均服务费涉及到一个月是按26天还是30天算,经常产生纠纷。为此,新版合同明确规定,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务费结算。该负责人举例,如每月工资8000元,不足一月按日计算即为8000除以26天。

  “合同文本就是要规范一个行业的行为,空白地方越多弹性越大。”该负责人指出,而《家政合同》和《月嫂合同》主动方往往在家庭一方。条款越详细,空白地方越少,对保障保姆和月嫂的权益更有好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还要求“多胞胎、早产儿、病症产妇或婴儿加收月嫂服务报酬”。

中婴网移动版
复制链接 打印 关闭 | 点击数:15017 | 本网整理编辑:慧慧

在线咨询


招商导航

婴儿食品招商 | 婴儿奶粉招商 | 羊奶粉招商 | 婴儿米粉招商 | 婴儿辅食招商 | 婴儿营养食品招商 | 纸尿裤招商 | 孕妇装招商 | 孕妇洗护用品招商
孕妇内衣招商 | 婴童用品招商 | 奶瓶招商 | 防蚊用品招商 | 婴儿服饰招商 | 孕婴童鞋招商 | 孕妇用品招商 | 寝居用品招商 | 洗护用品招商 | 出行用品招商 | 婴童玩教招商 | 孕婴童生活馆 | 知名母婴品牌 | 孕婴童产业研究中心 | 奶粉加盟 | 羊奶粉加盟 | 营养食品加盟 | 益生菌加盟 | 米粉加盟 | 纸尿裤加盟 | 奶瓶加盟 | 护肤用品加盟 | 防蚊用品加盟 | 安全座椅加盟 | 婴儿家纺加盟 | 手推车加盟 | 孕妇服饰加盟 | 玩教加盟 | 孕婴童商学院 | 孕婴童圈子 | 孕婴童城市站

首页 - 母婴导航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孕婴童网 - 中婴孕婴童网 - 孕婴童用品 - 婴童玩具 - 婴童服饰 - 婴童食品 - 中婴孕网 - 孕婴童鞋 - 孕婴童人才
上海总部 电话:021-62086811 传真:021-52921020  广州办 电话:020-34093626 传真:020-34179490  昆山分公司 电话:0512-36686386
业务QQ:1015926380 1606042906 782191682 815960548 534600400 1344280125 1228132898  服务合作QQ:1007233146
孕婴童品牌群:50980046 孕婴童经销商联盟群:82051951 童车童床品牌行业群:105967192 玩具品牌行业群:44913866
中婴网-中婴孕婴童行业网络传媒 © 2007-2024 版权所有 沪ICP备07017384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477号

为了您的权益不受侵害,中婴网提醒“您在加盟代理经销孕婴童品牌时,请认真考察欲加盟代理经销产品品牌的资信度!!”
中婴网建议大家在合作之前一定要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合作细则;同时付款最好通过第3方机构(如支付宝)进行,以保障双方权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