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实行的婴儿摇篮国标 安全要求“事无巨细”
儿童的全方位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及全社会关注的重点。从大连市标准化信息中心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婴儿摇篮的安全要求》,对市场上的婴儿摇篮提出安全标准,包括包装塑料件及产品使用说明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据悉,此国标将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市标准化信息中心相关专家介绍,此前国内对于婴儿摇篮尚无安全国标。新出台的国标是针对小于5个月的婴儿或未能坐起、跪起、爬起的婴儿使用的婴儿摇篮,其内部长度不大于900毫米。新国标对婴儿摇篮生产规格、材质认证以及生产资质等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很多要求都非常人性化,且考虑周全,多项规定与指标均非常精细,从警告语要求就可以看出这一国标对安全要求的“事无巨细”。
例如,“塑料袋或塑料薄膜”要求指出,任何用于包装的塑料材料,应符合GB6675中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的要求,或必须显著地标记类似这样的警告语:使用前拆开塑料套,为避免窒息的风险,请销毁塑料套,或远离婴儿和儿童。
在“标识”条款中要求:摇篮本体的明显位置处应标注这样的警告语:当婴儿能坐起、跪起或爬起时,不要再使用此摇篮。当无人照看时,摇篮应锁在固定的位置。
使用说明还规定:组装件要经常核查,正确地上紧,并且要注意没有松脱的螺丝,因为可能会勾挂住婴儿的衣服或身体部位,造成窒息的危险。
此外,对所有婴儿可触摸到的材质和表面,新国标详细规定了各类可迁移元素的含量,主要针对砷、钡、汞、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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