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单独二胎”政策3月27日起实施 不分户籍限制
3月27日起,广大省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义平介绍,政策实施的过渡期采取人性化措施,已怀上“二孩”的单庭只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就可以了。
27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实施“单独二胎”政策,省卫生计生委时间召开“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义平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单独两孩”政策主要内容及政策衔接规定。
“我省将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稳妥扎实有序地统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陈义平强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测算,“单独两孩”政策对总人口数量的影响“微乎其微”。据了解,2010年广东全省独生子女人口总数是732.25万,其中户籍人口中法定婚龄的单庭24.35万(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包括已婚单独未生育家庭5.1万,单独生育一孩的家庭14.59万,单独生育二孩的3.41万,单独生育三孩的1.25万。也就是说,全省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家庭不超过15万。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2014年广东全省预计新增人口1-1.5万人,2015预计新增人口7万人,2016年预计新增8.9万人,2017年预计新增7.76万人,2018年预计新增6.96万人。明后年将有一个生育的小高峰,然后回落呈平稳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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