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以下儿童禁止代言 儿童代言伤害了谁?
导读:《爸爸去哪儿》等亲子综艺节目走红后,不少明星带着孩子以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广告中,这种现象以后可能改变。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儿童代言到底伤害了谁?
010岁以下儿童禁止代言 代言广告或面临重罚 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角度考虑,二审稿新增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根据二审稿,“广告代言人”是指除广告主以外,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今后如果违法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可能面临撤销广告批准、没收广告费用及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星二代”拍广告屡见不鲜 广告薪酬达到数百万元
这几年,明星幼年子女的形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各种广告之中。
田亮和叶一茜之女田雨橙(cindy),在结束《爸爸去哪儿》之后,就拍摄了某品牌学习机的广告,成为同一节目5个小伙伴中,个接下广告的孩子。有消息称,cindy的广告费已经超过了老爸田亮。
张亮的儿子张悦轩,不仅是某童装品牌代言人,还曾拍摄过《达人志》、《GQ》等杂志,他已经成为了童模圈的“时尚小潮人”。同样的,某童装品牌的官网上,也推出张亮和张悦轩的“亲子专辑”。
而林志颖的儿子KIMI,打出生起就出现在聚光灯下。在《爸爸去哪儿》开拍前,他也是五个孩子中名气大的。随着节目录制的深入,KIMI成为了众多商家争夺的宠儿。不久前,林志颖偕同KIMI拍摄了国内某知名品牌的牛奶饮品广告。业内称,其广告费达到了350万元。
除此之外,李湘和王岳伦的女儿王诗龄,陆毅和鲍蕾的女儿陆雨萱,郭涛的儿子郭子睿等也分别参与了饮料、玩具、服饰品牌商品的拍摄。禁童星代言广告 是浪费天才吗? 对于孩子来说,过早地登上荧屏代言广告,由于缺乏对信息的判断和足够的生活经验,会表现出超出同龄孩子的世故和镜头感。这种行为将使得这些孩子与群体不合,对其发育还不成熟的心理造成不好的影响。
孩子的成长需要遵循一定的轨迹,过早地将孩子打造成印钞机,从小练就一身“表演”的才能并非好事。不可否认童星为广大的电视观众制造了欢乐,但他们的健康成长也需要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
单从代言广告的本身来讲,禁止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既保障了童星的权益,也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因为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这也就是说,让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代言广告,一旦因代言广告产生纠纷,很可能造成无法追责的尴尬。
时下,少数家长受利益驱使让孩子去当所谓的“童星”、“童模”,频频为广告代言,将娱乐界的浮躁心态及功利思维过早地灌输给孩子,这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要知道,让孩子过早地涉足成人领域,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未成年人频频代言,除了家长和商家之外,部分电视台等媒体也难辞其咎,有的甚至还扮演了“操盘手”角色。对于某些拿年幼孩子当作商业炒作工具的所谓亲子综艺节目,应该加以必要的限制。同时,应从严管理电视台等媒体拍摄、播映未成年人代言的广告。童星禁止代言广告 奶粉尿布广告谁来做? “不管是用形象还是声音,不管是代言还是匿名,只要在广告中演出了,就是替品牌说话,就是代言,从这个角度来说,意味着今后所有广告中都不能出现10岁以下的小孩了。”
对于此次广告代言“去童化”,外经贸广告公司总经理高嵘表示不能理解,这条规定也未必能通过。他表示,在广告业内,现代广告之父奥格威曾提出过一个著名的“3B 原 则”——beauty——美 女、beast——动物、baby——婴儿,以此为表现手段的广告符合人类关注自身生命的天性,容易赢得消费者的注意和喜欢。“如果广告里没有baby的话,广告创意的基本法则就被打破了,广告本身就会失色不少。”
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来说,“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新规并不具备实际操作性。广告中没有儿童形象,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也是不大可能的,正如有网友调侃的那样:“难道尿布和奶粉广告,都不让做了?”禁止10岁以下儿童代言 你支持吗? 【支持】成人代言儿童产品太无趣
儿童商品应该有自己独特的“广告市场”,孩子做自己商品的代言人,这不仅是一种权利,更应该是市场缤纷的“特征”,现在让孩子离开“广告代言人”,那么儿童商品的广告该是多么乏味无趣。成年人当儿童商品的广告代言人,那是多么悲惨的“广告世界”。
【反对】不必让创意与媚俗同归于尽
对于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说,代言广告就如同一次开心的文艺演出。如果因为“名气”,就会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那么,各种文艺演出或需要孩子露脸的节目中,今后还能不能让孩子出场?再说,广告用什么形象代言,涉及到相关宣传信息的内容。而儿童用品类广告,在所有广告中有很大的占比,这些有关儿童食品或用品的广告,如果不用相应年龄的孩子来代言,可能就只剩下使用说明书了。
再说,广告用什么形象代言,涉及到相关宣传信息的内容。而儿童用品类广告,在所有广告中有很大的占比,这些有关儿童食品或用品的广告,如果不用相应年龄的孩子来代言,可能就只剩下使用说明书了。
网言网语
@carl-木雨草:太好了,可以看大人穿纸尿裤了。
@爱石榴君:不能代言跟广告中刚出现10周岁以下儿童是两个概念。如果是虚假广告,没有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叫双夕:利用孩子赚钱确实该禁止了,要不这些父母哪像父母。
@老码农的自留地:鄙视过气的三流明星把孩子作为摇钱树的做法,这样做对孩子的影响你们考虑过吗??
不可否认,法律禁止未成年人代言广告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仅禁止未成年人的代言行为,却不限制表演行为的话,这会导致实践中以广告表演规避责任的情况层出不穷,反倒失去了立法初衷,变相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亲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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